市教委 海河教育园区关于举办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高校分赛的有关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天津市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列精神,进一步烘托创新创业氛围,为全市高校优秀创业人才搭建风采展示平台,切实引导和帮扶优秀大学生创业者,市教委、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决定联合举办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四届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高校分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扬青春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5年5月至9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二)承办单位:中新生态城国家动漫产业园、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晟天昊传媒有限公司、天津青年创业者交流会。
(三)支持单位:高维资本、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天津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四)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学生处,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五)大赛设立导师团和评审团,由大学生创业典型、知名企业家、高校学者、职业天使投资人等组成,负责创业项目的评审和训练营的指导工作。
(六)大赛设立志愿者团队,由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发起的海河教育园区创业者联盟成员组成,全程参与本次大赛的组织和实施。
四、参赛要求
(一)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或企业);
(二)参赛项目的团队核心人员必须是在我市全日制高校在校或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参赛项目需由团队提交《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四)参赛创意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项目或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五、大赛日程
(一)宣传和报名(6月中旬完成)
全市各高校向在校生发布大赛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指导填报大赛所需材料。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后,统一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二)初选(7月中旬完成)
组织由大学生创业典型、知名企业家、高校学者、职业天使投资人等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对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选出30个项目进入复赛。
(三)复赛暨创业训练营(9月中旬完成)
邀请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人、高校学者组成训练营导师团,将进入复赛的项目分为5组,每组6个项目,每位导师带领1个组进驻创业训练营,进行封闭实战;在训练营中,通过培训指导、实战演练、项目路演等环节,由导师评判项目团队的表现,最终选出1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训练营在中新生态城国际动漫产业园举办。
(四)决赛暨颁奖典礼(9月下旬完成)
参赛项目团队进行现场路演,决赛评委围绕创业项目进行提问,选手现场进行答辩,最终根据路演、答辩的表现,以及创业项目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现场评分排名。总决赛评委将邀请国内知名投资机构的负责人、合伙人等担任。评委通过对参赛项目进行全面的市场价值判断,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进行投资。决赛暨颁奖典礼在海河教育园区举办。
六、奖项和奖励设置
(一)奖项设置:
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入围奖20个。
(二)奖励设置:
特等奖:奖励金15万元
免费赴美国进行创新创业考察(每项目限1人)
一等奖:奖励金10万元
免费赴新加坡进行创新创业考察(每项目限1人)
二等奖:奖励金5万元
免费赴台湾地区进行创新创业考察(每项目限1人)
三等奖:奖励金1万元
入围奖:获得天使投资和创业贷款的机会
(三)大赛将由相关创投机构设立总计3000万元的天使资金池,由相关银行提供总计1000万元的创业贷款额度。所有参赛项目均有机会获得投资和贷款,获得创业导师的跟踪辅导,并将拥有优先入驻国家级孵化器的权利,享受优质创业服务。
(四)组织奖
大赛组委会将对在活动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是配合高校众创空间建设、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学校创业工作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广泛动员,保质保量。本次大赛持续时间长,竞赛环节创新,奖励设置丰富,参与性强。各高校要广泛动员有创业意愿和已经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特别是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团队踊跃报名参赛。在扩大参与面的同时,也要注重认真选拔和推荐,保证参赛项目的质量。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利用学生运营的覆盖广泛的自媒体平台,对本次大赛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吸引更多选手报名参赛,进一步提升大赛的影响力和品牌实力,为大赛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氛围。
八、高校主要任务
(一)请各高校组织并指导参赛学生认真填写《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
(二)请各高校确定一位专人作为本次大赛的高校联络人,负责本校学生参赛组织、与大赛组委会联络协调等事宜。请填写《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高校联络人情况表》(附件2)
(三)请务于5月21日前将填好的《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高校联络人情况表》上报,6月5日前将本校所有参赛选手填好的《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上报。上报材料的纸质版需加盖学校公章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大赛组委会公共邮箱 dxschuangyedasai@126.com。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教委学生处)联系人:宋玲霞 李旭 联系电话(传真):83215268
附件:1.《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2.《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高校联络人情况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