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对部分2015、2016年度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5、2016年度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尚未结项的。
二、结项材料
(一)内容
1.项目申报书复印件及结题报告;
2.若成果材料以研究报告形式体现的需提交项目研究摘要(500字以内)、项目研究报告(5000字以上),标准A4纸打印件(小四号楷体,1.5倍行距,双面打印)。
3.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的,需提交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若尚未发表,但已得到用稿通知,视为正式发表,须提交用稿通知复印件及论文打印稿。
4.若成果为获得奖励或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实物产品,须提交实物照片;若成果为设计软件,或以视频短片、图片形式体现的,请以光盘形式提交;其它成果形式的自行提交。
5.若成果为注册成立公司,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交验原件。
6.若成果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有社会有关单位的应用推广证明、专家鉴定意见的,须提交材料原件。
(二)提交形式
1.每个项目的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论文或研究报告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提交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及成果获奖、成果应用证明、营业执照等其他支撑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印制)。
2.封面、目录、结项材料的具体文档(见附件1-1、1-2),可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相关下载”下载填写。
3.工作照、成果照、实验结果等照片电子版3-4张。
4.15、16年立项国家级、市级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需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15年立项的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不再延期;16年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最多可延期一年。
三、进度安排
1.申请结项材料和延期申请表请各院(系)组织审查。同时,各院(系)应填写《2015、2016年度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3-1、3-2、3-3、3-4),上述材料请于2017年6月5日16:00前统一送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12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4978666@qq.com。
四、几点说明
(一)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对研究期满而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将按照《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结项材料。
联系电话:022-23955372
附:1-1.天津体育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
1-2.天津体育学院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
2.天津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3-1.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统计表
3-2.2015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统计表
3-3.2016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统计表
3-4.2016年度市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统计表
(以上附件请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教务处 科研处 学生处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5月27日